原标题: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双导师申请工作的通知。近日,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双导师申请工作的通知,以下是具体通知内容。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双导师工作办法》(江大校〔2022〕25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鼓励教学科研团队合作指导研究生,学校决定在研究生培养中实施双导师指导制度。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培养由校内指导教师(主导师)和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副导师)共同指导。请各单位仔细梳理校外实践基地和实践指导教师资源,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真正参与专业实践工作,研究生院将直接抓取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择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数据。
二、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学校共建的联合培养基地(附件2)中进行科教产教联合培养研究生根据学习及学位论文研究需要配备双导师,由学院统筹,完成主、副导师的聘任,并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双导师申请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报送基地联培办。
三、其他研究生除以上情况外的研究生根据实际需要,在学位论文开题前由主导师聘用副导师,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双导师申请表(附件3)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4)报送培养办。
四、报送时间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5月20日11点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研究生院相关科室。
请各学院加大政策宣传,组织相关导师做好研究生双导师申报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6日